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及要素 |
二级指标及要素 |
最高 得分 |
A 综合管理 (35分+6分) |
A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 A2学校重视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能力的提升 A3学校用语用字环境良好 A4学校各部门用语用字规范 |
5+3 10+1 7+2 13 |
B 教师 用语用字 (30分+11分) |
B1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B2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校园语言 B3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用语用字规范 B4教师用语用字起带头作用 B5教师坚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 |
7 8 9 6+5 +6 |
C 学生 用语用字(25分+5分) |
C1普通话成为学生的课堂语言 C2普通话成为学生的校园语言 C3学生掌握规定数量的规范汉字 C4学生具有相应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
3 10 5 7+5 |
D 宣传 咨询服务 (10分+3分) |
D1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 D2“推普周”期间开展专题活动 D3为当地企业或社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
4 2+2 4+1 |
合计 |
100(基本分)+25(加分) |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