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发〔2015〕38号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及寒假活动的安排意见
区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甘肃省中小学放寒暑假时间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历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16年1月11日结束;寒假自2016年1月12日开始,2月24日结束。2月25日教师报到,2月26日学生报名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
(二)普通高中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16年1月14日结束。寒假自2015年1月15日开始,2月24日结束。2月25日教师报到,2月26日学生报名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
(三)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安排。各中小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放假时间,也不得随意缩短寒假时间。
(四)师生返校时间各校自行安排。
二、期末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小学:测试时间为:2016年元月5日和6日两天。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测试工作要求由教研室另行安排。
中学:考试时间为:2016年元月4日、5日和6日三天。具体考务工作由局教培中心安排。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本学期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参加兰州市七年级学业质量抽测,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集中评卷。七年级其它学科和八、九年级各学科由学校自制试卷进行质量测试。
七年级学业质量抽测具体安排如下:(附后)
(二)中学领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元月5日下午3:00时整。
地点:七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在区教培中心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不得随意变更,保证每学年学生在校时间不减少。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组织教学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计划,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不得自行停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或调整上课时间,须书面申请报请教育局批准。
(三)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的通知》(兰教发〔2013〕34号)文件精神,除兰州市第二十九中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假期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及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安排寒假作业要适量,时间控制在每天三、四年级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
四、安全工作
(一)放假前各校要对学校实验室存放的化学试剂,特别是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进行安全封存,不得随意堆放,做到专人保管。彻底对校园内部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校舍的屋面、大梁、墙壁、门窗、供电线路、排水渠道、取暖设施;查验学校的消防设备、楼梯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电教设备、库房、财务室等贵重设备的防盗设施。
(二)要对广大师生及家长进行一次安全主题教育。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每一位家长、每一个学生重点进行法律、法规、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火灾、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食品安全等知识教育。同时要求家长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学生听从家长的管教,不随意出门,不到江河水库边玩耍,不到铁道、公路沿线、危险建筑物等地方去玩耍,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不在林区野炊、玩火、燃放鞭炮,引发火灾。切实增强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各校要进一步加强门卫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要求学校对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得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学校值班工作从时间、人员、地点、通讯工具做到四落实。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校园防盗、防火等巡查工作和值班记录,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值班电话,做好门房的值班和安保工作,切实保证假期校园的安全。
(四)放假前有通勤车或公用车辆的学校要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每个驾驶员爱车、护车、遵纪守法,努力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放假前要对车辆的门窗、玻璃、车厢等严格进行检查,有破损的及时进行修补,放假期间要将车辆安全停放在学校指定地点,严禁私自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在假期间的安全管理。
五、寒假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好书伴我快乐成长”活动。各学校要向学生推荐读书目录,引导广大中小学生通过形式活泼、健康有益的读书活动,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主动学习的心态与自主学习的能力,丰富寒假生活,提高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开学后要以读书征文评选、读书笔记展评、读书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做好读书活动总结。
2.开展“我是家务小能手”实践活动。各学校应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要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
3.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劳动。各学校要在假期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义工服务活动或“献爱心”主题社会等实践活动。通过协助社区开展“手拉手共建文明城”活动,集中清理街巷卫生死角、小广告;就近探望空巢老人或孤寡老人,尽己所能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敬老爱老的意识。
(二)加强学生的养成习惯教育活动
1.开展以“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崇尚节俭,把勤俭节约的美德发扬光大;同时教育学生节粮节水节电,勤俭从身边小事做起,督促家长参与并监督,并搜集整理榜样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作用。
2.组织开展传承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及市、区德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了解家乡民风民俗,学习中华传统节日文化,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3.强化中小学生的法制、法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法、知法及禁毒、反邪教宣传活动,保护学生自身安全,杜绝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并在假期期间要求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
七里河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