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学校 > 【清廉学校】思政学子讲堂——龚三学子话清廉(10)

【清廉学校】思政学子讲堂——龚三学子话清廉(10)

2022年10月27日 08:56:59 访问量:205


(10)


为营造浓厚的“清廉学校”创建文化氛围,增强师生尚廉崇洁意识,以“颂党·倡廉”等廉政文化内容为主,讲述清廉小故事。我校政教处组织学生开展“思政学子讲堂——学子话清廉”活动,旨在展现我校青少年积极向上、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让师生接受一场廉政文化的洗礼,在校园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念。


我以不贪为宝

宣讲员:二(2 孟子竣


 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个人上山采石时,采到一块宝玉,他担心别人会来抢,想拿出去卖,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想来想去,他决定把这块宝玉送给京城里的大官。

 于是,他带着宝玉,来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献上宝玉。子罕觉得很奇怪,便问道“我和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献宝玉给我?我可从来不收别人任何礼物的。”那人以为子罕怀疑这是一块假玉,就答道“这块玉我请玉匠看过,确实是一块真玉,价值连城,所以我才送给你的。”子罕说“我把不贪的品格当作珍宝,你把这块玉石当作珍宝,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俩人都丧失了珍宝,不如你我还是各自保存自我的珍宝吧!”那人跪下恳求道“我们小百姓,拿着这样珍贵的东西,是不敢出门的,我把它献给你,是为了免于祸患。”子罕就让那人暂时留下,请玉匠把那块宝玉雕琢加工好,然后帮他把玉卖掉,把所得的钱全部交给那人,并派人送他回家。

 这个故事见于《左传·襄公十五年》。之后,人们就用“不贪为宝”这句成语来形容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END


为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




撰   稿 | 鲁学林

编   辑 | 喻国蓉

 审   核 | 颜晓妤 

总编审 | 朱润东 刘鹏义 李天红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三学校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北路70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