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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区2015年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通知

2015年03月31日 15:19:39 访问量:301

七里河区教育局关于推荐选拔中小学

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兰教发[2009]17号)精神,按照兰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选拔2015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兰教师发[2015]82号)通知要求,定于即日起至417日开展推荐选拔2015年兰州市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教培中心等机构在职一线教师。

二、推荐名额

兰州市共评选市级骨干教师360名,县区级骨干教师900名。市教育局分配至七里河区名额为市级骨干27人(中学3人,小学幼儿园24);区级骨干70人(中学8人,小学幼儿园62)。区教育局分配至各学校名额见附件2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和选择条件参照兰教发[2009]17文件条件执行(见附件1)。

2.年龄要求:女4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男50周岁以下(196511日以后出生)。

3.考核要求: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全部为“称职”及以上。

4.学校推荐的市级骨干教师候选人必须是已被评为县区级骨干的,2011年以来被评为市区级骨干教师的不再推荐参评同一级骨干教师。

5. 市教育局明确要求,推荐参加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并于规定日期前在甘肃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完整的一节课,市级骨干评定将以此课为依据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打分。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选拔过程要公开,选拔结果要公示。

(二)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教师。

(三)坚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原则,市教育局规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且所占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0%,学校上报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候选人在区级材料审核中必须提供上学期完整的备课本及听课本。

(四)兼顾城乡、学科、学段的分布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之间名额分配合理的原则。

五、推荐办法和步骤

(一)推荐办法 

各学校及幼儿园按区教育局分配名额选拔培养对象人选,程序为:学校宣传,教师自主报名,学校审查相关条件,材料初审,教学能力测试(评委不得少于3位),民主测评,校内公示,上报区教育局复审(评)。各学校要公开选拔程序,透明选拔过程,并将过程及结果形成《推荐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报告》(见附件3)上报区教育局。

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各学校及幼儿园按区教育局分配名额选拔培养对象人选,经区教育局材料审核、教学能力测试后,按市教育局分配名额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各学校按区教育局分配名额选拔培养对象人选,经区教育局材料审核、教学能力测试后,按市教育局分配名额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报市教育局,最终由市教育局考核评定。

(二)推荐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4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传达到全体教师,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参加。

2.学校推荐阶段(41日—46日)。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学校选拔的培养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参加复审。

3.区级材料审核阶段(47日—49日)。区教育局于4789日接收学校上报材料。请各学校按附件2中学校序号在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中学于478日将材料报送至区教培中心杨小燕主任处;小学报送时间具体安排:7-18号学校47日报送,1930号学校48日报送,3141号学校410日报送,小学材料报送至教研室周兰萍老师处;幼儿园于48日将材料报送至学前办马玲主任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区级复审阶段(49日—417日)。区教育局依据学校推荐名单,对推荐人员材料审核打分、并进行形式为510分钟微型课的教学能力测试,按总成绩向市教育局推荐。

4.全市总评审(427日—515日)。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由市教育局“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有关说明

1.已经认定的省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

2.上报的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得同时兼报。

3.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审结果将作为申报同等级的学科带头人的参考依据。对市级骨干教师打分结果的前30%确定为市级学科带头人。

4.对部分未入围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优秀教师,将根据市教育局“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意见,确定为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占县(区)、校指标)。

5.被确定为市级、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培训,达到培训标准后,正式认定。

、报送材料

(一)学校报送材料

1. 附件9:推荐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公示(一式一份,多人一份,中小学分开)

2. 附件3:推荐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报告(一式一份,多人一份,中小学分开)。

3.附件4:兰州市推荐   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花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市、区骨干要分册,按照名次由高到低顺序上报,并上报Excel电子文本)

4.附件7:每位候选人在校内参加教学能力测试评委打分表(几个评委交几分,按候选人顺序排序)。

学校将以上纸质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学校2015年推荐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

(二)参评教师报送材料

1.附件5:兰州市中小学  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审批表(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本)

2.附件8: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本)。

3.个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论文、专著、教研课题结题报告,以及其他所有反映个人工作业绩的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复印件按相同顺序分开装袋,档案袋上按《推荐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顺序打清楚目录,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整理装袋,封面以“七里河区**学校**(姓名)”格式标记,并张贴目录,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校指定专人或由推荐培养对象本人将材料按照要求报区教育局教研室。

联系人:教研室     周兰萍   2650535

        教培中心   杨小燕   189****7733

        学前办          2650681

 

附件:1.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 七里河区2015年中小学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

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3. 推荐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报告

4.兰州市推荐  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花名册

5.兰州市中小学  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审批表

6.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评审评分标准

7.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课堂教学评分表

8.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

          9.推荐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公示

 

 

七里河区教育局

201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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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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