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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二五”2011年度个人课题申报立项通知

2011年04月20日 11:14:13 来源: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三学校 访问量:664

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兰州市“十二五”2011年度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个人课题申报立项的

    

兰教规办[2011]5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各有关办学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科研兴教工程的若干意见》,根据《兰州市科研兴教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的要求,我市决定开展201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个人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课题申报分两种类型,第一类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强调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市及学校的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第二类为个人课题,主要由教师个人根据自身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选择那些切口小、周期短的小课题。本年度立项的规划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个人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

     二、申报对象

    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及致力于教育教学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副高职称者为推荐人。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其他人申报的课题;课题组成员数限定在15人之内,且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已承担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申报个人课题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上不作要求,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规划课题者须填写《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申报个人课题须填写《兰州市2011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评审书”及“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县(区)初审并加注意见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1520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2、课题立项所需材料请登录兰州教科所网页****下载。

      3、规划课题收费按省教科所甘教规办[2011]03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市教科所111107)

     联 系 人:徐寒枝       联系电话:09318337615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兰州市2011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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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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