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克塔(Iqta),意为“分割”、“受赐”、“领得”,是阿拉伯帝国的一种土地制度,具体指国家把土地授予军政人员,准其终身占有,以征收地税作为俸给和供养士兵的费用。史学家也称之为土地分封制、军事封土制或军事采邑制。
阿拉伯帝国初期,禁止穆斯林以个体身份占有土地。在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执政时,土地私有观念急剧膨胀,贵族们开始占有土地。伊克塔制度正式产生,但规定伊克塔土地归国家所有,不得转让、买卖和世袭。
在倭马亚王朝时,大批军事贵族和官吏以代领或租借方式私吞国有土地,这实际上与个人私有地已无多大区别。
阿拔斯王朝兴起后,为巩固其统治,对国有土地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伊克塔获得普遍推行。此时的伊克塔不仅指土地,也包括土地之上的农户和水利灌溉设施,并且允许转让、买卖和世袭。由中央官吏、地方总督、军事将领和普通士兵占有的大大小小的伊克塔遍及整个帝国。伊克塔成为阿拉伯土地所有制的主体形态,标志着封建生产关系在阿拉伯帝国的全面确立。
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极大地刺激了阿拉伯帝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等地成为河渠纵横、沃野千里的富饶之地,盛产小麦、大麦、水稻、棉花、亚麻、椰枣、橄榄、苹果、西瓜、葡萄和各种蔬菜。农业已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