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转)关于举办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转)关于举办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5年10月27日 08:38:22 访问量:966

兰教师〔2015357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整合,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教与学的新模式、新方法,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全体学科教师,大赛分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四个组别。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典型知识点(重难点、疑点、考点等)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教学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为5-10分钟的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一)“微课”作品组成

“微课”作品核心是微型教学视频片段(微视频),同时还包含与该教学视频内容相对应的教学设计(微教案)、教学课件(微课件)、练习测试(微练习)、教学反思(微反思)等全部或部分辅助性作品。

“微视频”是指教师围绕某个典型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录制的时长在5-10分钟的教学视频。

“微教案”是对微课教学活动的简要设计和说明。(此项必须提交)

“微课件”是指在微课教学过程中所用到的多媒体教学课件等。(如在教学过程中未用到“微课件”,此项可不提交)

“微练习”是根据微课教学内容而设计的练习测试题目。(如在教学过程中未用到“微练习”,此项可不提交)

“微反思”是指执教者在微课教学活动之后的体会、反思、改进措施等。(此项可作为微教案的一部分附于文末)

(二)微课类型

1.讲授型:以学科知识点及重点、难点、考点的讲授为主,授课形式多样,不局限于课堂讲授。

2.解题型:针对典型例题、习题、试题的讲解分析与推理演算,重在解题思路的分析与过程。

3.答疑型:围绕学科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

4.实验型:针对教学实验进行设计、操作与演示。

5.其它类型:不属于上述分类的作品,均可归为此类型。

(三)作品要求

1.微视频:采用mp4, wmv, flv等格式,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与学活动情景。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

2.微教案:采用WORD格式,教学设计应体现教学创新,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年级、学科、单元课时、授课教师等信息。

3.微课件:采用PPT格式,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4.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微练习、微反思等材料可单独提交,格式符合网站上传要求。

三、比赛程序

(一)参赛材料申报(1019-1030日)

参赛教师填写附件2“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申报表”,交由所在学校审批汇总后,报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301室,吴秦遥老师处。

各县区属学校参赛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表统一交

至县区教育局,并由县区教育局统一交至市教科所。

(二)作品提交(1019-1030日)

参赛教师于此期间登陆兰州市教育局指定网站进行注

册,并提交参赛作品。

(三)专家评审(119-1113日)

由市教科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本届比赛按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提交网站及提交方式

参赛教师登陆“兰州数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右上方“微课”,弹出微课大赛页面,点击进入相应的学段课程页面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点击“上传作品”,按照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六、其它说明

     (一)每位参赛教师提交作品数量限1件。

     (二)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兰州市教育局享有网络传播权,填写附件3“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比赛参赛作品授权书”。所有参赛作品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免费开放。

(四)赛事组织不向参赛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七、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南战军

副组长:郑作慧、梁琪

(二)工作小组

市教科所:何新建、王欣非、阳韶晖、吴秦遥

市电教中心:黄涛、刘刚、王向东

八、联系人

活动组织:市教科所  吴秦遥      

座机:8337608;手机:189****8822 

技术支持:市电教中心  原世龙       手机:186****0995                      

 

附件:1.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作品评审标准

2.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申报表

3.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作品授权书

 

 

兰州市教育局

20151013

 

 

 

 

 

 

 

 

 

附件1

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作品

评审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选题设计
(10
)

选题简明

5分)

主要针对知识点、例题/习题、实验活动等环节进行讲授、演算、分析、推理、答疑等教学选题。尽量小(微)而精,建议围绕某个具体的点,而不是抽象、宽泛的面。

设计合理

5分)

应围绕教学或学习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要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问题。

教学内容
(20
)

科学正确(10分)

教学内容严谨,不出现任何科学性错误。

逻辑清晰(10分)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编排,要符合学生的认知逻辑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作品规范
(25
)

结构完整(10分)

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作品必须包含微课视频,还应该适当包括在微课录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以便于其他用户借鉴与使用。

技术规范(10分)

微课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微教案要围绕所选主题进行设计,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微习题设计要有针对性与层次性,设计合理难度等级的主观、客观习题;
微课件设计要形象直观、层次分明;简单明了,教学辅助效果好;
微反思应在微课拍摄制作完毕后进行观摩和分析、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富有启发性。

语言规范(5分)

语言标注,声音洪亮、有节奏感,语言富有感染力 。

 

教学效果
(40
)

形式新颖(10分)

构思新颖,教学方法富有创意,不拘泥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教授类、解题类、答疑类、实验类、活动类、其他类;录制方法与工具可以自由组合,如用手写板、电子白板、黑板、白纸、pptPad、录屏软件、手机、DV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制作。

趣味性强(10分)

教学过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

目标达成(20分)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网络评价
(5
)

网上评审(5分)

参赛作品发布后受到欢迎,点击率高、人气旺,用户评价好,作者能积极与用户互动。根据线上的点击量、投票数量、收藏数量、分享数量、讨论热度等综合评价。

总计

 

附件2

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申报表

 

 

 

授课教师情况

  

 

性别

 

年 龄

 

  

 

  

 

任教科目

 

专业职称

 

工作

单位

 

联系电话

 

个人教学情况简介:

 

作品情况

  

 

授课年级

 

作品

名称

 

作品创作思想(目的和意义)

 

 

 

 

 

 

 

 

 

 

 

 

学校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3

 

兰州市首届中小学微课视频大赛作品

授权书

1.参赛作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个人承诺

(1)  参赛作品及配套资料(以下统称为“该参赛作品”)系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任何形式之保密义务。

(2)  若违反上述授权及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由作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者同意自大赛主办单位收到作者的该参赛作品之日起,无偿授予大赛主办单位兰州市教育局该参赛作品的下述使用权:汇编权、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网络出版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和网络、数据库系统检索和收录;允许或通过各种介质、媒体以及其他语言文字出版和使用该参赛作品的权利;以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或以后出台的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参赛作品。

本授权书于该参赛作品参赛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同该参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作者亲笔签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            

 

编辑:刘鹏义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三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北路70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